天津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确立2年期内发展目标
2018-09-27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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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发布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确立在深化试点2年期内的发展目标:全市服务贸易总额保持10%以上的年均增速,继续保持运输服务、旅游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的支柱地位,推动融资租赁、人工智能、港口物流等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支持维修服务、文化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加速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
今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天津名列其中。
根据实施方案,在未来两年中,扩大开放是主要任务之一。天津市将大幅度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开放度和透明度。面向金融领域,在自贸试验区内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同时,推动在东疆国际邮轮码头口岸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
重点推动技术服务、文化服务、运输服务、健康服务、金融服务等服务贸易企业集聚,打造小白楼航运服务集聚区、东疆航运服务集聚区、于家堡航运服务集聚区、北疆南疆航运服务集聚区、空港航空物流区航运服务集聚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天津滨海高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出口基地、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创意出口基地等服务贸易集聚区。
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逐步将服务贸易企业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将窗口覆盖范围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在完善人才要素市场配置方面,支持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与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探索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域外籍专业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工作,放宽服务业聘雇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外籍专业人才条件限制。加大境外旅游合作,实行海外促销专员制度,精准开拓境外市场。
为提升天津特色服务品牌,天津市计划在保持飞机、国际船舶、海洋工程设施设备跨境租赁等业务绝对优势的同时,将租赁标的物扩展至装备设备、轨道交通、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无形资产等新领域,实现租赁主要业务领域的全覆盖,并在智能科技、冷链物流方面取得发展。
据了解,自2016年2月成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以来,天津市已形成多项服务贸易创新举措。此次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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