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 政策的通知
2017-08-15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
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1日
郑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按照培育龙头、建设梯队、锻造队伍、突出离岸、内外兼顾的原则,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和引导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增强规模和保持增长,加快培育我市服务外包产业主体。
一、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本支持政策所指服务外包业务范围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2016年6月13日联合公告发布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执行。
二、服务外包政策的扶持范围。本支持政策适用对象为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我市企业(机构),包括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和从事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机构)。离岸服务外包是指国内的专业服务提供商承接国(境)外企业(机构)的服务业务,外包工作跨境完成;在岸服务外包,是指国内的专业服务提供商承接国内企业(机构)的服务业务,外包工作国内完成。其中知识流程外包(KP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主要支持离岸及与河南省外企业(机构)发生的在岸业务;信息技术外包(ITO)与KPO的“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BPO的“呼叫中心及电商后台服务”支持离、在岸所有区域业务。
三、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认定。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认定数据以企业当年填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数据为重要参考,经专家组评审、第三方财务审计等程序综合确定。
四、服务外包业务奖励标准
本部分规定的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核算方法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以本文第二部分界定的服务外包政策扶持范围和第三部分认定办法为准。
(一)支持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对年度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达到1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10-200万美元部分按照合同执行金额(折合为人民币)的4%给予奖励;200万美元以上部分每5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
对2016、2017年度在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奖励,按合同执行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对2018、2019年度在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且比上一年度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按合同执行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三)支持企业参加行业展会
对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并填报服务外包合同的企业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国内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专业展会,参照同年度支持外贸企业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标准给予资金奖补。
(四)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设立海外机构
对经市认定的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国际(离岸)接包中心,根据中方实际投资额给予补贴。其中,投资额50-10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补贴人民币10万元;投资额在100-15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补贴人民币20万元;投资额在150-200万美元(含15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补贴人民币30万元;投资额在200-25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补贴人民币40万元;投资额在250万美元(含2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0万元。
(五)鼓励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和企业总部(含地区性总部)来郑投资落户
1、对《财富》世界500强、国际外包专业协会(IAOP)全球外包100强、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首次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企业,企业设立当年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财富》500强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全球100强及国内十大领军企业达到100万美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人民币100、80、6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的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研发中心、交付中心、结算中心、地区总部落户我市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我市总部经济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强重点企业支持力度
对获得市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资格认定、年度离岸业务超过100万美元的的企业给予重点企业奖励,纳入全市对外开放工作考核奖励。奖励标准为:按其当年完成的离岸业务额及其增量5:5加权平均计算,按1:2:3比例对前6名企业分别给予人民币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落户企业不参与当年评先)。
(七)加强服务外包园区建设
对入驻20家以上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的产业园区,根据园区企业登陆填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考核情况,按照园区内企业国际通信专线年度总费用的50%给予园区管理方工作补贴,单个园区年度补贴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仅限对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给予一次性补贴)。考核情况,作为推荐申请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优先条件。
(八)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与就业
经市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一年之内),与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并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数据的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企业为录用人员交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定额培训补贴。
对年度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含离、在岸所有区域业务;外币合同折合人民币计算)的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一年之内)就业,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录用人员交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的,给予企业每人45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定额培训补贴。
单个培训机构或企业年获培训补贴最高均不超过50万元。
(九)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企业(机构)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公共培训服务、公共信息服务等服务外包平台,具体支持政策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郑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十)支持服务外包交流活动
对我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针对服务外包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信息发布、同业交流、市场开拓等与服务外包相关的专业活动,经提前报市商务局同意,对活动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场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两场活动。
五、服务外包奖补资金申报规定。对同一个企业,除先进奖励和参加国内展会外,不重复给予企业政策支持。本政策与我市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一项优惠政策执行,不得重复申报。
六、附则。本支持政策所涉及的有关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本支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至2019年底止,市之前出台的关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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