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2017-12-21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服务贸/>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豫商文〔2017〕84号),为做好我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服务贸易在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及时、准确地获取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是把握服务贸易发展新特点新趋势,落实服务贸易领域各项支持政策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和依据。2018年,我市计划陆续出台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政策、发展报告等,本次统计工作是我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区县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管理和企业服务贸易数据报送管理工作的良好机遇,要切实珍惜机遇并深刻领会国家战略意图。
二、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全省第一批纳入商务部认可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共计44家,我市占全省总数量的七成以上。我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落实情况关系到国家战略意图实现和全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承担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证辖区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服务贸易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并引导和督促企业坚持零报送制度。2017年12月22日前须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完成2017年1-11月服务贸易数据上报工作,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上报2017年12月份数据,以后按时报送月度业务数据,报送时间为次月15日前。
三、建立统计工作队伍。承担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单位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同时要求辖区相关企业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市、区、 企业三级紧密配合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工作队伍。区级和企业该项统计工作负责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19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企业人员名单由区级商务部门落实并同时报送)。
四、建立统计管理信息交互机制。鉴于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暂未向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开放管理权限,现试行由市商务局定期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反馈企业数据报送情况并实施以“属地为主、联合协作”的工作方式为企业报送数据做好说明和服务引导工作。
五、积极协调同级统计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积极与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合作,相互协调配合,切实保证任务工作质量和进度。同时应进一步结合《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服务贸易统计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商联〔2017〕14号)要求,及时总结并完善提升辖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管理水平。
六、建立通报工作制度。市商务局将积极组织工作研讨会,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自2018年起,市商务局将试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谋求将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与评优评先相结合,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力度。
联系人: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高思雨
电 话: 67175579 15238617333
邮 箱: zzswjfwmyc@126.com
附件:1.《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豫商文〔2017〕84号)
2.郑州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名单列表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_1:附件1:《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豫商文〔2017〕8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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