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再出新政策
2021-02-22来源:天津市商务局口岸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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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近日,京津商务、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合公布实施第8批创新措施,研究提出六方面25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提供坚实保障。一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办理。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将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证并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京津两地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实行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二是持续推进通关监管模式改革。将大宗商品、转关货物纳入“两步申报”适用范围,对由于装运配载、修改进口日期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推进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与“两段准入”监管作业衔接,公布进口报关业务量前100名代理报关企业整体通关时间,提升通关信用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更多企业应用“汇总征税”模式申报纳税,依托海关总署区块链创新实验室将跨境区块链延伸到京津范围,推行船舶抵港“零等待”作业、船舶离港“零延时”放行、上下船舶人员实行“零接触”“无感化”查验模式。三是推进京津口岸业务协同。积极推进京津两地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互认,实施京津海关“两段准入”监管协同,建立京津协同的集疏港智慧平台,开展口岸跨境电商合作。四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应用。将进出口检验检疫、预约查验、联合登临查验等功能纳入“单一窗口”,实现展览品通关、临时进境物资无纸化便捷申报、全流程对接,建立“单一窗口”中介服务考核机制,将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和其他等四大类62项出口退税业务全部纳入“单一窗口”,实现用户在线咨询问题机器人自动应答、智能分配等功能,全面提升外贸企业获得感。五是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推动5G技术在高清视频回传、大型装卸设备远程操控中示范应用,推广应用天津港“关港集疏港智慧平台”。六是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货物不再征收港口建设费。进一步简并港口服务收费项目、规范收费价格、升级港区操作时限标准,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并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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