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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需要新的治理体系

2020-02-10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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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ICT,也就是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迅猛,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技术等众多领域研发应用步伐较快。2020年,这些新技术有哪些最新发展方向和趋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对此进行了深度观察。

  抓住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

  数字贸易包括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线上宣传、交易、结算等促成的货物贸易,以及直接通过信息网络传输开展的数字服务贸易。比如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等都是数字服务。有报告显示,数字贸易在中国创造了高达3.2万亿元的经济效益,如果没有全球数字贸易壁垒的影响,这个数字在2030年将达到37万亿元。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工程师岳云嵩说,我国要抓住互联网发展机遇,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他表示:“要推动各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就是更好地使我们的服务业变得可数字化、可跨境传输,从而使得它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推动ICT领域更快地创新创业,就是对于像云计算、大数据等一些新兴的数字服务,我们要加快发展布局,使它们更具有国际竞争力。”

  数字贸易需要新的治理体系

  传统贸易主要关注货物商品的检验检疫、通关、税收等,而到了数字贸易时代,数据、数字化的产品、数字内容、数字服务都可能成为关注重点。这也给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岳云嵩认为,数字贸易需要新的治理体系,特别是在数据相关领域。他分析:“首先第一点要明确权属,到底谁拥有这个数据?比如当平台为消费者服务时,相当于消费者与数字企业同时创造了这个数据,那么‘这个数据到底应该归谁?’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当这个数据有了归属以后,怎么进行流通?它的流通机制应该怎样建设?有了流通以后还有一个补偿机制。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敏感数据的保护,有非常多数据涉及到国家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需要针对这些数据进行强化保护,以及明确到底哪些数据可以交易,哪些数据是要保护的。”

  同时,数字贸易也提出了新的监管课题。目前,数字贸易也存在着监管手段滞后于实际发展的问题,比如数字贸易规则滞后、信息安全与消费者保护力度不够等。岳云嵩介绍:“一些数字服务既具有传统服务领域的某些特点,又具备了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特点,那么我们到底怎样对它进行监管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包括我们的数字内容、平台管理,特别是当这个数字服务涉及到跨境贸易,关系就会变得更加重大,可能要重点针对平台的垄断、针对一些滥用数据的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整体的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的稳健发展。”

  发展中国家如何从中获益?

  岳云嵩还指出,由于数字贸易发展,国际贸易体系出现巨大变化,如何构建一个新的体系,使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能广泛参与其中,并从中获益,值得深入思考。他分析:“要完善数据的补偿机制,推动数据安全合理地流动。为什么强调数据补偿机制?由于现在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流变得非常快,许多国家在提供大量数据的同时,却没有办法从中获益。而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广泛地参与到我们数字产业,包括像人工智能、云计算以及数字服务的创造和生产过程中,创造了非常多的价值,这个价值并没有回馈到我们提供数据的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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